核心能力是你的公司做得比大多數人都好、客戶會注意到,並且能應用在不只一項產品上的能力。它存在於你的團隊、流程和專業知識中,而不是你買來的一台機器裡。核心能力以外的一切,都是外包的候選項目。
有三個測試能區分核心能力和一般活動。它是否給客戶帶來他們能感受到的好處?競爭對手是否難以複製?你能否把它用在不只一項產品或市場上?三者都必須成立。大多數公司只有一到兩項核心能力,而不是七項。
舉個例子。一間麵包店的核心能力是酸種發酵:一份養了多年的酵種,以及一個能靠手感讀懂麵糰的團隊。這一項技能支撐了三項產品,麵包、披薩餅底,以及賣給餐廳的乾粉混合料。送貨不是核心能力。團隊每週 40 個工時中有 10 小時花在送貨路線上。把送貨外包每月要花 900 歐元,卻能空出這 10 小時投入批發業務,扣除食材成本後每月貢獻 1,600 歐元。淨效益是每月 700 歐元,加上一個能專注做自己最擅長之事的團隊。
常見的錯誤是把每件事都稱為核心能力。「客戶服務」、「努力工作」和「我們的技術」都通不過複製測試,因為每個競爭對手都會寫同樣的話。如果競爭對手也能這麼說,那就無法讓你與眾不同。
第二個錯誤是把核心能力和優勢混淆。核心能力是內在的:你擅長某件事。只有當客戶因此付更多錢,或更常購買,它才會轉化為競爭優勢。一間發酵技術精湛、卻以超市價格出售的麵包店,有核心能力,卻沒有優勢。
把這個概念當成決策的篩選器。屬於核心能力範圍內的就自己做,其餘的就買或外包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