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慧財產權是對你用頭腦而非雙手創造出來的東西的法律所有權:品牌名稱、發明、文字、軟體程式碼、設計,以及商業機密。擁有它代表你可以決定誰能使用它、以收費方式授權,並阻止他人複製。
智慧財產權有好幾種形式,各自保護不同的東西。商標保護你的名稱和標誌。專利保護技術性發明。著作權保護文字、圖像和原始碼,而在大多數國家,著作權在創作完成的當下就自動存在。設計權保護產品的外觀。營業秘密保護你從未公開的東西,例如配方或客戶名單,只要你持續保密,它就一直受保護。
這種區別為何重要的一個例子。你開發了一款叫做 Ledgerly 的應用程式。著作權從第一天起就涵蓋你的程式碼,但它無法阻止競爭對手撰寫類似的程式碼,並把自己的產品也叫做 Ledgerly。只有註冊商標才能給你穩固的依據,去阻止這個名稱被複製。
創辦人最常犯兩個錯誤。第一,他們以為買下網域或註冊公司名稱就等於獲得了保護,事實並非如此。這些是各自獨立的登記系統,效力也各不相同。第二,他們忘了以書面方式取得權利轉讓。如果一位自由接案的設計師畫了你的標誌,而合約裡完全沒提到所有權,你最終可能只獲得使用標誌的許可,而不是擁有它。承包商撰寫的程式碼也是如此,有時甚至包括共同創辦人在正式加入之前所完成的工作。在每份合約中、在工作開始之前,加上一條簡短的書面轉讓條款,就能避免這個問題。
維持一份簡單的清單:你擁有什麼、什麼已經註冊、在哪些國家註冊,以及每項的續展期限。規則、條款和續展期限因國家而異。
